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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以结果定义结果之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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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章:7 龙头破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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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很多人眼里,龙头没有一致性的内在逻辑,谁能涨谁就是龙头,好像龙头就是暴涨的代名词。如果真是这样,直接用暴涨股不就行了,何必用龙头股一词?这种直接用结果定义龙头的方式,其实是一种强盗逻辑,它不讲究过程正确、程序正义和逻辑的一致性,而是以结果定义结果。

龙头确实是要领涨,要有第一性,但是它背后是逻辑的一致性。并不是所有暴涨的股票都是龙头。如果那种暴涨是跟风式的,是没有任何价值加持的,任凭它怎么招摇过市,怎么涨,它也配不上“龙头”一词。

任何领域的核心概念,都是用一致性的内在逻辑来定义,其内涵清晰,至少有1~2个约束条件;其外延有限,不具有无限适用性,更不能包罗万象。龙头概念的内涵有四个基本原则:价值性、领涨性、市场性和第一性。这四维构成一个窄门,从这个窄门走出来的股票才是龙头。如果没有从这个窄门走过,即使它也同样到达目的地,它也不是龙头所覆盖的范围。龙头不是无所不能,无所不包,龙头是有所为,有所舍。

在股市实战中,保持窄门心态非常重要。如果见到暴涨股都心慌,都觉得是自己的交易模式,那么最终将无所适从。什么都做的结果就是没有原则,更谈不上信仰了。做龙头在很多时候是要有取舍的,而不是雁过拔毛,逢涨必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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